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主任: 陈龙恩(专职)  

工作职责:

负责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组织委员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形成有份量的调研成果,提交政协常委会议协商讨论,为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维护全市政治和社会稳定献计出力;负责与市政府对口部门的联系和合作,加强对县(市、区)政协相关专委会的联系与指导,及时总结和交流工作情况;完成市政协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2008年工作要点

2008年,本委在市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我市中心工作和市政协常委会工作重点,求实创新,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建言献策。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增强委员参政议政能力

1、组织本委委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联系政协工作实际,适时召开一次学习经验交流会。

2、积极组织本委委员参加市政协常委会举办的委员培训班。

3、四季度,召开本委委员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座谈会。

二、认真开展专题调研、考察活动

1、根据本委工作特点,6月份组织委员对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活动。

2、结合调研课题,7月份组织本委委员赴外地学习考察,交流经验。 

3、配合全国、省政协对口委员会做好视察调研等工作。

三、召开情况通报会

1、9月份,请市旅游局负责人通报利用“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品牌效应,做大做强我市旅游业情况。 

2、10月份,请市教育局负责人通报我市残疾人义务教育情况。

四、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委员活动

1、8月底,到市人防办参观了解人民防空应急准备、人防工程建设及指挥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情况。

2、11月份,联合市司法局、并组织律师委员开展法律咨询便民活动。

3、选择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组织委员旁听庭审,提高政协委员监督司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加强自身建设

1、加强专委会的组织领导,坚持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主任会议和全体委员会议。

2、密切与有关部门的对口联系,加强沟通,争取工作的配合与支持。

3、做好委员来访和走访,尽可能给委员提供帮助,体现政协的温暖。

4、坚持自学和参加集体学习,积极参加报告会、学习培训班,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为委员提供优质服务。

六、完成市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交办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