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继续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

9月3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为帮助家庭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我市继续推行去年8月开通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

据介绍,需要贷款的学生要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提交村(居)委会开具的贫困生证明、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学生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据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贷款额度每年不低于1000元,最高不超过6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去年全市有1234名大学生办理了贷款业务,贷款金额达843.7万元。今年受理时间为7月中旬至10月初,目前已有4597名大学生提交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