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结束对我市土地例行督察

7月22日,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土地例行督察(吉安)工作反馈会召开。会上,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通报了土地例行督察(吉安)督察情况。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胡宪,市委副书记、市长王萍分别讲话,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副专员李恩才主持会议。省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总队长李桂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敏等出席会议。

胡宪指出,此次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对吉安进行土地例行督察,既是对吉安土地使用情况的全面“体检”,也是对国土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能的一次督察。他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一要服务发展,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多出新招、多出高招、多出好招,全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二要严格管理和保护好土地和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充分利用好资源;三要带好队伍,坚持依法行政,做到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专业水平精、自我约束严;四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机制,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王萍强调,各地要端正态度,提高认识,认真梳理反馈会提出的问题,逐一抓好整改。在土地利用和管理上,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纪律意识、落实意识。要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管理,严格执行招、拍、挂制度。要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力度,加强执法监察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工作人员的操作水平。王萍表示,我们将以此次督察为契机,在土地利用和管理上,进一步构建国土资源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健全依法、依规和节约、集约用地机制,完善土地执法监察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我市土地利用管理水平。

据悉,此次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在我市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土地例行督察,重点监督检查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执行、土地利用、土地执法监管等工作。据了解,开展土地例行督察是对地方土地利用和管理水平进行全面“体检”的重要方式,是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纠正问题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手段,是实行土地管理问责制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