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关于二届六次会议以来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11年4月25日市政协二届二十五次常委会议通过)

市政协二届六次会议以来,广大委员和各参加单位坚持把推动科学发展作为第一要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主攻项目、决战“两区”、做大总量、加快集聚的发展战略和“十二五”规划的实施,着眼于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能,积极运用提案建言献策。截止到2月底,共收到提案231件,其中大会提案224件,平时提案7件。

所收到的提案,提案委员会根据《政协吉安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规定,逐件认真复审,共立案204件。其中不立案的有5件;36件内容相同的提案,并案为14件。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立案的提案204件

按类别分,有关经济发展方面的提案42件,占20.6%;城乡建设方面的提案63件,占30.9%;教科文卫体方面的提案46件,占22.5%;民主法治和民生等方面的提案53件,占26%。

二、不立案的提案5件 

《建议理顺正科级领导干部提前离岗后的行政级别待遇问题》因涉及对党内有关组织人事安排,属于《条例》不予立案情形第3款之规定。

《关于将市科技馆纳入市级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的提案》因涉及机构编制等问题,属于《条例》不予立案情形第11款之规定。

《关于全市国家教育考试报名考试收费免除政府调控的建议》因为涉及单纯为本单位要资金问题,属于《条例》不予立案情形第11款之规定。

《关于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生活补助标准的建议》、《关于撤销105国道峡江收费站的建议》因超越本市工作范围,属于《条例》不予立案情形第12款之规定。

三、36件内容相同的提案,并案为14件

《加强管理,加大投入,提高我市教育质量》二并一;

    《积极采取措施解决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二并一;

    《构建“宜工”城市,助力园区发展》二并一;

《关于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的建议》二并一;

《加快推进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建议》二并一;

《峡江水利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二并一;

《加强城中村改建力度的建议》二并一;

《把青原山建成中心城区后花园的建议》二并一;

《关于加强餐饮行业餐具卫生管理的建议》二并一;

《尽快公布完善<吉安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的建议》二并一;

《关于加强打击“医闹”力度的几点建议》二并一;

《关于在中心城区部分交叉路口修建立交桥(地下通道)的建议》三并一; 

《保护农村环境,促进新农村建设》三并一;

《我市学前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规范发展的建议》八并一。

对已立案的提案, 提案委员会将分口送交有关方面办理;对所有并案的提案,均逐一与提案人沟通,提案人表示同意;没有立案的提案,已向委员说明情况。提案委员会将以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举措,切实做好提案办理的协调、督办和跟踪问效等服务工作,促进提案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