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政协吉安市第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

二届市政协委员,各县(市、区)政协,市政协各专委会: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规定,经市政协二届十四次主席会议协商并提请市政协二届十五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政协吉安市第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定于2010年1月18日至21日在吉安市区召开。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的报到时间为1月18日上午9:00--下午16:00,报到地点在吉安宾馆八号楼一楼大厅;1月19日至21日开会,大会会场设在市采茶剧院。

二、参加会议人员

1、出席人员:政协吉安市第二届委员会全体委员。

2、邀请人员: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军分区领导,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代),原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离退休老同志代表,井冈山大学、井冈山管理局领导,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正、副秘书长,市纪委副书记。

3、列席人员:(1)市辖区内不是市政协委员的省政协委员;(2)不是市政协委员和未被邀请的市委有关部门和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中央、省属驻市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市政府驻外办事处主要负责人;(3)市政协机关不是市政协委员的副县以上干部。

三、会议议程

1、中共吉安市委周萌书记讲话;

2、听取和审议政协吉安市第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政协吉安市第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政协二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4、列席吉安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5、人事事项;

6、通过政协吉安市第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7、其他事项。

四、其他事项

1、市政协委员请持委员证(新增补委员请持通知书)到吉安宾馆八号楼一楼大厅报到;中共党员请携带临时组织介绍信。

2、各县(市、区)政协负责落实好辖区内参会人员(含出席会议和列席会议人员)名单,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中央和省属驻市有关单位、市政府驻外办事处负责落实好本部门、本单位参会人员(含出席会议的市政协委员、列席会议的部门或单位主要负责人)名单,于1月13日前反馈至市政协办公室秘书科(传真:0796-8222269)。

3、各县(市、区)政协负责组织与会人员赴会,并安排好往返接送车辆;会议期间交通工具由大会统一安排,各县(市、区)只留小车两辆(政协、统战部各一辆)。

4、不是市政协委员的市直有关单位和中央、省属驻市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只参加1月19日上午9:00的开幕大会和1月21日上午10:30的闭幕大会。

5、请市直单位的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直接到吉安宾馆报到并领取材料;大会期间只安排用餐,不安排住宿。

6、已准备好提案和社情民意的委员,纸质的报到时请直接交大会秘书处提案组;电子稿的可直接登陆吉安政协网(网址:www.jxjazx.gov.cn)进行网上提案,或发电子邮件至tawbgs@163.com <mailto:或发电子邮件至cxfzw@163.com>,或用U盘拷至大会秘书处提案组。

7、请市政协委员安排好工作,按时出席会议。除因病或出国外,原则上不准请假;确需请假的,须向市政协秘书长提交书面请假条并说明理由,由秘书长向市政协主席请示并同意后,方可准假。

附:列席会议的部门和单位名单(86个)

政协吉安市委员会

2010年1月7日

附:列席会议的部门和单位名单

组织部、宣传部、新闻报道中心、统战部、政法委、直属机关工委、老干局、讲师团、文明办、党校、井冈山报社、团市委、社联;发改委、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吉安调查队、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税局、地税局、物价局、法制办、档案局、决咨委;经贸委、交通局、公路局、中小企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交通稽征分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电信公司、联通公司、无线电管理局、航务分局、市国有企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水务局、老建办、农业开发办、气象局、水文局;规划建设局、城建投资开发公司、吉安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招标投标中心;工商局、粮食局、盐务局、医药公司、石油公司;银监分局、农行、农发行、工行、建行、中行、人保财险公司、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招商局、旅游局、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武警支队、消防支队、警卫处;科技局、卫生局、体育局、新闻出版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市中心人民医院、白鹭酒店集团;华能井冈山电厂,市政府驻上海、南昌、深圳、厦门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