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吉安市第二届委员会关于同意上官新生等十二位同志辞去委员职务的决定

政协吉安市第二届委员会第十五次常务委员会议同意上官新生、王珊珉、王萍(女)、龙红、刘建文、孙宗法、严宋桂、肖冬娥(女)、罗曰铣、郭志红(女)、黄冰(女)、彭涉晗等十二位同志辞去政协吉安市第二届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