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总在雨雪后

2008年初,江西、湖南等中部省份遭遇到了近50年来罕见的持续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雨水落地结冰,电线结冰直径超过10毫米,致使交通受阻,基础设施受损,农林作物严重受灾。吉水同全省各地一样也遭受了冰雪严重灾害,特别是林业生产造成的损失,更是前所未有,到处可见断梢的杉木、倒伏的松树、破裂的毛竹。全县林业受灾面积83.24万亩(包括毛竹、油茶、杉木、马尾松等),其中重灾面积达20.86万亩, 80%以上的毛竹、70%以上的湿地松严重受损。受灾林木、苗木和林区基础设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9.29亿元,占全县总损失的41%,间接生态效益损失更大,毛竹林、湿地松林遭到了毁灭性破坏,造林苗木基本被冻死,很多阔叶树甚至古树名木被拦腰折断。林场、苗圃的道路、桥梁、水电、防火等林区基础设施严重受损。

如不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林业冰冻灾害救复,将直接影响部分林产品的供给,毛竹、松脂、油茶籽产量大幅减少,林产品加工企业原料供应也将受到严重影响甚至可能造成停产,林果业的自然生长特性,还决定了其恢复生产需要较长时间,致使森林资源状况可能倒退5-10年。为此,县政协委员高小青提出了《关于加强我县林业灾后重建的几点建议》的提案。

吉水县政府非常重视这份提案,并责成林业局对提案所提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抓好落实,县林业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要求全县各地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林业灾后恢复生产工作,力争把林业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努力将林业生产恢复到灾前水平。

一是加强领导、制定规划。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吉水县灾后受损林木清理实施办法》和《吉水县林业灾后重建实施方案》,编制了《吉水县林业灾后重建规划方案》,成立了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分行业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灾后重建的具体任务;

二是依法有序开展损毁木竹清理。按照“先清理、后补植补造”程序,及时组织林业技术人员调查受灾情况,做好受灾林木采伐作业设计,加强了对受损林木清理过程的监管,确保了依法有序清理,严格要求收购企业不得压价和拒收;

三是加快损毁林地的补植补造。为抓好林业灾后重建工作,将损毁林地造林任务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即2008年3月底前完成三分之一的造林任务,2008年6月底前利用容器苗再完成三分之一的造林任务,2009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新造林8.4万亩,补植补造12.46万亩的重建任务;

四是做好林业科技服务工作。林业科技人员奔赴全县各个山头,指导林农进行灾后恢复性林业生产,印发了抗灾救灾科技资料10万份,大力推广使用BNP毛竹增产剂及竹腔施肥丰产等技术;

五是出台优惠、倾斜政策。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免费提供造林苗木200万株,灾后重建造林合格小班每亩补助20元,对林农销售受损木竹实行临时保护价,争取了省财政贴息贷款造林项目,建立了全县森林灾害性保险机制。

这一系列举措激发了广大林农造林的积极性,2008年以来,我县把灾后林业重建与“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捆绑起来,齐头并进,林业生产工作一路高歌,取得良好成效。一是造林面积大,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对重点受灾地区、受灾林木进行恢复补植,两年共完成造林面积26.2万亩,其中山上造林19.3万亩,山下绿化面积6.9万亩,造林综合成活率达95%以上;二是林木长势好,目前,林木长势良好,特别是绿色通道,处处是绿树成荫;三是生态经济效益明显,全县新增林地面积2.9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0.8个百分点,年增活立木蓄积8000立方米,减少土壤流失99.3万立方米,年净增蓄水130.9万立方米,没有再发生过次生灾害,取得了明显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大灾之年不减产,重灾之后仍增收,冰雪无情人有情,阳光总在雨雪后”。想到自己仅为一名政协委员,却能够通过提案激发全县人民创建绿水青山的步伐,感到十分欣慰,似乎看到了三年五载后,吉水县又在花团锦簇、绿树成荫中发展前进,山有金山,地有绿带,人与自然和睦相处。(杨发生  李三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