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吉安市二届四次会议提案第155号

案  由:搭建金融担保服务平台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提案者:市民建 陈华亨   

内  容:完善的金融担保服务体系是一个地区优良的创业发展环境的组成部分,而中小企业在扩大就业、发展经济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当前世界性的金融危机面前,我市一些中小企业面临资金紧、融资难、担保难的困境。发展壮大我市金融担保业务,搭建银企联系的桥梁和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有力的金融担保服务,对克服金融危机的影响,缓解企业资金困难,增加城乡就业,营造良好的招商环境,实现决战“两区”战略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处于发展的初始阶段,担保运作规则缺乏,担保公司管理粗放,担保机构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滞后

一是市本级担保中心还在组建之中,一些县(市、区)虽建立了担保机构,但总体规模小,担保业务量不大,未发挥应有作用。二是担保机构市场化运作程度低。信用担保机构多由政府发起设立,且出资比例高,商业性担保机构和互助性担保机构较少。过度依赖政府,使得担保机构不能严格按市场规律运作,不能有效结合地区经济发展的特点开展业务。三是担保业信息服务平台缺乏。目前还没有建立起担保业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主要靠担保机构、银行自身去完成信用信息甄别工作,造成担保工作难度加大和业务成本提高。

(二)担保机构实力不足

一是资本金规模过小。担保机构未达到银监会 “资本金应在一亿元人民币以上”的规定。二是业务品种单一。担保机构主要提供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很少涉及融资租赁、履约担保、诉讼保全担保、工程招投标担保、设备按揭等产品,难以满足中小企业多样化的资金需求。三是担保机构在保责任余额占同期吉安市贷款余额的比例极低。

(三)担保机构与银行协作困难

银保协作机制尚未建立,担保机构的协作银行少。银保双方地位尚不平等,金融机构在担保放大倍数、合同条款、风险分担等方面都处于强势地位,担保机构处于妥协与配合的弱势地位,导致业务拓展难度大。

(四)担保业专业人员缺乏,担保机构激励机制缺失

办法措施:

一、尽快组建市本级中小企业金融担保机构。我市虽然在几年前就成立了吉安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但因公司注册资本小(1000万元人民币),政府出资未到位,未能真正有效运作。因此,当务之急是按有关法规要求,建立名符其实的市本级中小企业金融担保机构,搭建真正能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服务平台。

二、多渠道筹集资本金。按银监会有关通知要求,担保机构注册资本应在一亿元人民币以上,且必须是实缴资本。这个门槛确实偏高,对我市的财力来说一步到位有很大困难。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理解支持,分步达到注册资本要求。要多渠道筹集担保机构资本金,其组成应以政府为主导,吸纳部门、团体、社会资本加入。政府出资部分如有困难,可通过已统一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融资等途径解决。

三、金融担保机构,应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市场化运作、公司化经营。要选择懂金融、善经营、会管理的人从事金融担保业务,要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防范风险,实现银行、企业和担保机构“三赢”,繁荣我市金融市场,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四、加强协调配合,实现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双赢”

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要加强沟通与合作,与信用担保机构合作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不仅能防范化解贷款风险,而且能促进其自身业务的壮大与发展,除了要建立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外,金融机构要从维护自身与信用担保机构的利益出发,帮助信用担保机构培训业务人员,帮其建章立制,促其有效规避风险,并不断扩大与信用担保机构的合作业务范围及业务量。

市中小企业局办理答复:

市民建、陈华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搭建金融担保服务平台,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政府、市政府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工作非常重视,去年,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吉办发[2008]39号文件中明确提出: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市、县(区)两级财政每年都要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担保机构建设;市、县两级财政、中小企业等部门要积极探索利用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产组建中小企业担保机构,迅速扩充担保资本金,充分发挥担保资金的“倍增效应”。2008年市、县(区)两级都必须建立担保机构,力争2009年市、县(区)两级担保机构的资本金分别达到3亿元、1亿元以上。同时,对为企业贷款担保业务大且效果好的担保机构,按每年实际担保业务量的一定比例进行奖励。近几年,我市担保业发展取得了一定的进步。据统计,到2008年底,我市财政出资建立的担保机构11家(不含省级担保公司下属市、县、区分公司和民营担保公司),累计担保户数121户,累计担保金额26016万元。但与先进地区比,我市还有非常大的差距。

针对这一现状,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我局根据国家、省出台的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经过深入调查研究,结合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实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经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后,呈报市政府审定。市政府办公室于4月17日转发了该《意见》(吉府办发[2009]22号)。该《意见》对加快推进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财政资金支持、落实税收扶持政策、加强与金融机构互信协作、营造良好工作环境以及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指导协调机制等都提出了具体要求,具有较高的含金量和较强的操作性、指导性。该《意见》的出台和贯彻落实,必将进一步加快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必将进一步做大做强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必将进一步缓解我市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必将进一步加快我市中小企业、工业园区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

附:1、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中小企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