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的调查报告

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 

促进农业经济快速发展

--吉水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的调查报告

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自身经营引导农户发展专业化生产,形成规模化、专业化的农业产业区域和农业产业体系,从而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引导其健康有序发展,将有效地促进和提高农业生产发展、农民生活改善,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吉水县政协组织委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调查了解该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乱”,内部管理不规范。有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不够规范,运作和管理随意性大,尤其是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盈余分配等方面不太规范,有的合作社财务没有及时向社员公开,有的专业合作社与成员之间利益联结不够紧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还不健全,制约了合作社的良性发展。二是“缺”,融资引才困难大。吉水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处于发展初期,经济实力薄弱,普遍存在资金不足,贷款难、融资难。合作社资产难以评估抵押,得不到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有的合作社只得依靠民间借贷周转,无疑增加了合作社的经营成本。另一方面是人才缺乏,尤其是缺少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人才,全县36家合作社中,没有一位理事长是中专以上文化水平。三是“散”,相互联合不紧密。从合作社的运作情况来看,只是利用原来营销大户的市场优势进行销售,自身没有组建营销队伍拓宽销路,经营组织结构较松散,不能形成紧密的联合经济实体。在合作社内部中,社员之间各自为战,缺乏有效联合,如八都富民养鸭合作社由7家板鸭加工企业发起的,产品加工后没有统一包装,统一品牌,统一销售,导致品牌树立不起,违背了聚拢拳头闯市场的初衷。四是“弱”,服务经营质量低。该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仅仅停留在技术和信息服务以及产、销等层面上,没有真正通过精深加工来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品牌获利水平低,缺乏适应和开拓市场的能力。五是“浅”,部门扶持力度小。不少单位干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认识较浅,不知道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何物,更谈不上搞好服务,做好帮扶工作。虽然中央、省、市、县四级都出台了有关推动农民专业合作发展的优惠政策,但没有具体的操作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很多优惠政策难以得到落实。如涉及税负减免、财政扶持、用地用电、农业项目等政策扶持上都没有具体的规定和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引导、扶持、规范农民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推动合作社发展再上新台阶,建议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指导服务

要站在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始终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引导而不参与,扶持而不干预,促进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建议县政府成立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日常指导和管理服务工作。建立促进合作社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与合作社理事长参加的联席会议,解决合作社发展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

二、突出工作重点,实施目标考评

建议县委、县政府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乡镇农业产业化和新农村建设年终目标考核内容之一。要求每个新农村试点村都要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乡镇都要根据当地资源优势、产业布局,依托农村贩销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建立一个高标准的合作社。全县要重点抓好八都粮食生产、醪桥优质稻加工、白水果业、水南腐竹、金滩蔬菜等10个专业合作社建设,力争有3-5个合作社达到省级经合组织标准,促进合作社运作更趋规范、市场更趋稳定、效益更加明显,真正起到“拨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带动效应。

三、注重制度建设,引导规范发展

要通过开展争创省、市级示范社活动,进一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机制,完善章程,健全制度,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全县要根据各乡镇合作社的不同类型、发展规模、运作方式、规范化程度等因素选择10个合作社为示范合作社,重点抓好财务管理、民主决策、运行机制等制度建立和完善,为合作社提供信息和技术服务,力求达到省、市示范标准。

四、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快速发展

一是加大政策和项目扶持力度。建议县政府尽快出台《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以及相关配套文件,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和优惠措施,重点解决合作社资金不足和发展后劲乏力的问题。县发改委、农业局、农业综合开发办、林业局、水务局等涉农部门要积极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规定,将农业产业化、优质粮食工程、农民培训工程、农业科技入户、沼气工程、基本农田水利建设等重点农业工程和项目安排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二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今年,省财政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建议县财政每年要安排不少于20万元的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县级示范社的奖励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技术、培训服务,实施标准化生产,推广新品种、新技术,申报无公害基地及产品、绿标、有机食品认证、注册商标等。三是加大政府部门服务力度。对合作社注册登记、用地、用电、农产品运输等方面要给予大力支持,相关部门要大开“绿色通道”,能省的手续要省,能免的费用要免。尤其是在资金扶助方面做到三个到位:首先是“补”。对运作规范、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经考核合格的新建合作社补助1万元,支持其发展壮大;其次是“奖”。依据县政府出台的《农业产业化奖补办法》,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点的合作社,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0.5万元,激励合作社提升档次;再次是“扶”。强化部门帮扶职责,形成扶持合作社发展合力。县农业局要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和技术指导,县农业开发办为达标合作社配备办公电脑等,其他县直部门单位与合作社“一对一”帮扶,提供“扶上马,送全程”的服务。

五、重视人才培养,增强发展潜力

为使合作社跟上现代农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建议县政府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训力度。一是组织乡镇分管领导、合作社理事长和财务管理人员,对《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知识进行业务培训,培养一批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有奉献精神、善于带领群众合作致富的经营管理人才队伍,更好地引导广大农民参加并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二是积极外出学习,组织各乡镇分管领导、经管站站长和合作社理事长赴浙江金华、台州、丽水等地考察,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和做法。三是用活国家政策,大力吸收村官、“三支一扶”等大中专毕业生、农技人员到农民合作社任职,凭借他们的理论知识以及年轻人的激情闯劲,推动合作社向前发展,增强合作社的发展潜力。(李三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