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政协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近日,吉水县政协荣获“江西省第十四届文明单位”光荣称号,这是该县政协首次获此殊荣。

    近年来,该县政协扎实开展机关文明创建活动,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曾荣获全县“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全县“五好班子”, 并连续多年荣获获县、市“文明单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