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三届六次会议以来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16627日市政协三届三十七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市政协三届六次会议以来,广大委员和各参加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市委提出的“提前翻番、全面小康”决策部署,围绕“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和全市中心工作以及人民群众期盼解决的问题,主动适应新常态,谋求新作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发挥自身优势,深入调查研究,积极运用提案建言献策。截止到5月底,共收到提案145件,其中大会提案139件,平时提案6件。

所收到的提案,提案委员会根据《政协吉安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大会期间初审的基础上,逐件认真复审,立案141件;6件内容相同的提案,并案为3件;不予立案的有1件。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立案的141件提案

按类别分,宏观经济和工业交通方面的提案20件,占14.2%;城建城管和旅游商贸方面的提案46件,占32.6%;教科文卫和劳保民政方面的提案34件,占24.1%;农业农村和生态环保方面的提案30件,占21.3%;民主法制和党群统战等方面的提案11件,占7.8%。

二、6件内容相同的提案,并案为3

关于尽快实施我市智慧城市免费无线网络覆盖项目的建议》、《关于规范驾校管理,保障培训安全的建议》、《关于缓解吉安市城区交通拥堵的建议》等提案均为二并一。

三、不予立案的1件提案

《关于开发“硒薯芦笋糕”的建议》提案所提建议属于宣传、推介具体作品、产品,按照《条例》不予立案情形之第六款规定,不予立案。
   
立案的提案, 提案委员会已分口送交有关单位办理,并将在市政协网站上公布。并案的提案,提案委员会均逐一与提案者沟通,提案者表示同意。不立案的提案,提案委员会已与委员充分沟通说明原因,按委员来信转交有关单位。提案委员会将认真做好沟通、协调、督办和跟踪问效等工作,促进提案的采纳落实,增强提案的办理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