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吉安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17年1月12日市政协四届二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吉安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吉安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2月14日至16日在吉安市区召开,建议会议议程为:
    1.听取和审议政协吉安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政协吉安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2016年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3.列席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4.人事事项;
    5.通过政协吉安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6.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