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中招取消体育艺术获奖加分

    4月11日,我市召开中招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宣布今年取消体育、艺术获奖加分,同时,规范了优惠政策。

  据悉,今年中招优惠政策分两类。一类是获奖优惠,一般指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省级以上获奖,如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此类考生加5分。今年取消了体育、艺术获奖加分,即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联合举办的体育运动竞赛获得的奖项,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艺术展演活动获得文艺、美术、书画、摄影作品等的奖项,不再作为中考加分项目。另一类是政策优惠,包括少数民族聚居乡(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华侨子女、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这类考生加10分;人民警察子女及军人子女按照公安部2005年《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和2012年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军区政治部联合下发的《江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以及吉府办抄字〔2005〕138号文件执行。人民警察、军人子女优待幅度各有不同,有加分,也有按比例降分录取,有此类优惠的考生可向就读学校或当地中招部门咨询。

  考生能享受几种优惠时,只能执行其中最高的一种。有优惠的考生需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上交相关原件证明和复印件,并填写相关表格即可。审验由考生所在县(市、区)的中招办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