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18530日市政协四届十四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以来,市政协委员、各参加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九大精神,紧扣新发展理念,围绕“三个走在前列”“两大战略任务”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积极运用提案履行职责,为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吉安篇章建言献策。截止到5月初,提案委员会共收到提案215件,其中大会提案203件,平时提案12件。

所收到的提案,提案委员会根据《政协吉安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大会期间初审的基础上,逐件认真复审,并与提案人进行了充分协商沟通,通过修改、补充、并案等措施,对提案进一步完善、提升。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立案200件提案

提案主体分,市政协各参加单位的集体提案23件,占11.5%委员个人及联名提案177件,占88.5%按提案内容分,宏观经济方面8件,占4%;工业交通方面10件,占5%;生态环保方面11件,占5.5%;农业农村方面20件,占10%;旅游商贸方面26件,占13%;城建城管方面62件,占31%;科教文卫方面35件,占17.5%;社会保障民政方面13件,占6.5%;民主法制方面6件,占3%;党群统战方面9件,占4.5%

立案的提案, 提案委员会已分口送交有关单位办理,并将在市政协网站上公布目录。

二、17件内容相近的提案,并案为8

《关于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建议》《关于对我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推行强制分类的建议》《关于加快中心城区危旧房改造进度的建议》《关于提高物业管理水平的建议》《关于提高庐陵新区教育资源配置水平,提升城南人气的建议》《关于在城南设立一所公立幼儿园的建议》《关于“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创城成果”的建议》等提案为二并一。

关于支持老旧高楼加装电梯改善老年人居住条件的建议》提案为三并一。

并案的提案,提案委员会均逐一与提案者沟通,提案者表示同意。

三、不予立案6件提案

《加快实施江西省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实施细则进度》《支持吉州区城北产城融合,迁建井大附属医院的建议》提案所提建议管辖职能属省级政府部门,不属于本市工作范围,按照《条例》不予立案情形之第十二款规定,不予立案。

《尽快落实宗教财产政策》《支持公益慈善项目设施的建设》《关于吉安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的事业单位定性、分类的建议》提案所提建议属单纯为本部门要资金、项目、改变机构编制,按照《条例》不予立案情形之第十一款规定,不予立案。

《关于将“新井冈山大桥”更名为“庐陵大桥”的建议》提案所提建议不具备可行性,按照《条例》不予立案情形之第十款规定,不予立案。
    不立案的提案,提案委员会已与提案者充分沟通,经过协商后,分别进行了处理。其中,《支持吉州区城北产城融合,迁建井大附属医院的建议》《尽快落实宗教财产政策》《支持公益慈善项目设施的建设》《关于吉安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的事业单位定性、分类的建议》等4件提案以委员来信形式转交有关单位。《加快实施江西省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实施细则进度》《关于将“新井冈山大桥”更名为“庐陵大桥”的建议》等2件提案以撤案形式处理。

下一步,提案委员会将认真做好沟通、协调、督办和跟踪问效等工作,促进提案的采纳落实,增强提案的办理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