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以来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20年6月10日市政协四届二十六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


  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以来,市政协委员、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本着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聚焦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实现吉安高质量跨越式可持续发展目标,积极通过提案履职尽责、建言献策。截至5月15日,提案委员会共收到提案201件,其中大会提案197件,平时提案4件。

  对所收到的提案,提案委员会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案不在多而在精”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政协吉安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政协吉安市委员会提案立案审查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相关规定,严把提案审查立案关,在大会期间初审的基础上,逐件认真复审,并与提案人、相关单位进行协商沟通,通过修改、补充、并案等措施,对提案进一步完善、提升。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立案179件(含并案提案)

  按提案提出主体分,集体提案25件,占14%;委员提案154件,占86%。按提案内容分,经济建设方面59件,占33%;政治建设方面16件,占8.9%;文化建设方面34件,占19%;社会建设方面58件,占32.4%;生态文明建设方面12件,占6.7%。立案的提案已于5月20日分口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由“两办”转交相关承办单位办理,提案目录在市政协网站、《吉安政协》上予以公布。

  二、18件内容相近的提案,并案为9件

  《关于加强对城区住宅改商用房监管的建议》《关于积极谋划申报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项目的建议》《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建筑业发展壮大的建议》《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行业的监管,打造文明小区》《关于规范中心城区养犬的建议》《关于在城南建设吉安师范附属小学分校的建议》《关于理顺青原山景区管理体制机制的建议》《关于加强小型微型农田水利建护,促进农民增收的建议》《大力推进互联网+智慧养老,提升百姓幸福感》等为二并一提案。并案的提案,提案委员会将提案内容进行了整合,并逐一与提案者沟通,提案者表示同意。

  三、不予立案13件

  《关于加大公办高中教育建设力度的建议》《关于积极探索院士站建设的建议》《关于均衡教师年终综合治理奖励性资金的建议》,提案部分内容以现行政策不相符,按照《细则》不予立案情形之第一款规定,不予立案,以撤案形式处理。

  《关于解决引进人才户籍落户问题的建议》《关于天河镇常林畲族村严重洪灾的帮扶请求》,提案内容为解决个人具体问题,按照《细则》不予立案情形之第九款规定,不予立案,以社情民意形式转交有关单位。

  《关于大力促进吉安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可持续发展的建议》《关于解决政府因机构改革或新政策出台实施前对应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关于加快县级工人文化宫建设的建议》,提案内容空泛、没有具体建议,按照《细则》不予立案情形之第十二款规定,不予立案,以撤案形式处理。

  《关于组织政协委员对我市大型产业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等亮点、特点项目参观考察的建议》,提案内容空泛、没有具体建议,按照《细则》不予立案情形之第十二款规定,不予立案,以社情民意形式转交有关单位。

  《关于增加吉安市科技馆工作人员的建议》,提案内容单纯要求机构编制,按照《细则》不予立案情形之第十三款规定,不予立案,以撤案形式处理。

  《关于降低或取消贫困县国省道县级配套资金的建议》《关于井冈山大学扩大招收免费师范生的建议》《关于简化县域内电力线路钻越铁路办理路径取证相关业务流程的建议》,提案内容超过市本级权限,按照《细则》不予立案情形之第十五款规定,不予立案,以社情民意形式转交有关单位。

  不立案的提案,提案委员会已与提案者充分沟通,处理意见提案者表示同意。

  市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委员应当重视在闭会期间提出提案,平时提案将及时处理交办。下一步,提案委员会将认真做好沟通、协调、督办和跟踪问效等工作,促进提案的采纳落实,增强提案的办理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