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政协吉安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5月8日市政协四届三十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吉安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吉安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5月21日至23日在吉安市区召开,建议议程为:
1.听取和审议政协吉安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政协吉安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3.列席吉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4.人事事项;
5.通过政协吉安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6.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