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吉安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置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2021年11月25日市政协五届一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规定和政协吉安市委员会工作实际,政协吉安市第五届委员会设置八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
提案委员会;
经济委员会;
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教科卫体委员会;
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
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
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
(2021年11月25日市政协五届一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规定和政协吉安市委员会工作实际,政协吉安市第五届委员会设置八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
提案委员会;
经济委员会;
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教科卫体委员会;
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
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
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