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协同履职强化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

民主监督层次高、范围广、形式灵活,具有增进团结、凝心聚力、集思广益等功能优势。2021年 6月,中共中央赋予民主党派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民主监督工作任务,由中央统战部和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共同牵头,支持党派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助力长江经济带创新驱动绿色发展。江西拥有152公里宝贵长江岸线,是长江经济带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第一大淡水湖鄱阳湖更有“长江之肾”美誉。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指示精神,有效开展专项民主监督,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民主监督通常在政协和统战平台发挥作用,与其他监督方式的协作联动尚在探索之中。建议发挥比较优势,强化协同履职,联手合作增强实效。

与党内监督相结合。执政党纪检监督是党内监督体系中刚性最大的强组织监督,可探索纪检监察领导联系民主党派制度,定期沟通信息,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刚性。在环保督查、巡视巡察过程中,可邀请政治可靠、作风正派、纪律性强的人员或有环保、法律等工作经验的党派成员参与。党派在制定长江生态环保监督计划时,可主动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聚焦共同关注的问题,做好监督工作安排部署,多层次、多角度把握监督重点。

与行政监督相结合。行政监督是行政机关对相对人违反法律法规、行政命令等情形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其主要功能为末端纠正、治已病。民主监督则注重调查研究,力求在行政执法案件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根据问题导向参政建言,其主要功能为前端预防、治未病。在长江生态环保专项监督工作中,党派可与农业、水利、长航、水警、港口、海事等部门加强联系,开展系列专题调研,形成合力。

与司法监督相结合。司法监督是“依法办事”的事后个案监督,后果为惩戒,让人畏服。民主监督则从案例中总结一般规律,将提出的建议转化为事前普遍监督,后果为教化,让人心服。党派应加强与法检两院合作,注重在环境、法律界吸收成员,参与了解个案情况,通过全面贯彻《长江保护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铸牢长江绿色生态法治屏障献良策、谏诤言。要优化党派参与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加强与检察职能衔接贯通,为生态检察提供信息,贯彻依法治江理念,提升司法保障水平。

与科学监督相结合。民主党派素来以人才智库、群英荟萃著称,可充分发挥界别优势,提升科学监督水平。一是组建人员队伍,整合人口资源、生态环境和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科研力量,成立长江生态保护专家队伍,调研考察、科研攻坚,为科学监督提供智力支撑。二是注重科技赋能,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科技为基础,以卫星遥感等技术为手段,搭建 固废 、污水 、废气 等监 管平台。通过建立中枢系统,跟踪关注长江生态,保护沿江岸线资源,增强科学监管能力。

与人大监督相结合。人大监督是权利监督,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各级人大通过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发挥监督作用,具有广泛性、直接性和强力约束性。而民主监督作为参政党党际监督,其地位相对超脱,性质比较柔和,视角也更加独到,具有善意规劝的亲和性。党派人士在监督履职过程中,可以与各级人大代表加强联系,通过加大社会参与度达到减少视觉盲区、开阔监督视野的效果,共同回应长江大保护社会关切,形成强劲合力。

与企业责任相结合。党派成员在参加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时,要凝聚共识,找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着力点。比如参与中心工作,在招商引资、挂点项目、产业规划、产业调整等过程中,在营造安商惠企环境的同时,也可加大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政策宣传力度,落实企业责任。不断沟通思想、解疑释惑、统一认识,巩固共同思想基础,把长江生态保护政策转化为社会各界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切实保障长江流域经济的高质量、高水平发展。(作者系九江市政协委员、农工党市委会副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