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市出台《政协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实施办法》

11月21日,中共江西省吉安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政协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实施办法》,并以市委、市政府、市政协“三办”名义印发,进一步推动政协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设,促进政协协商成果更好转化为党政决策部署和工作实践,服务高质量发展。

该实施办法是吉安市委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政协工作部署要求的具体措施,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政协协商成果的主要形式和组织保障,在全省率先从协商成果的形成、报送、交办、落实、督办、反馈、评价等7个方面完善工作程序,形成完整工作闭环,构建科学运行机制。市政协将聚焦中心精准选题,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提升协商成果质量,助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吉安篇章。